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文书公告送达
佛山市宜兆峰家具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佛税稽强扣〔2023〕35号)。
本公告将于2023年9月8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相关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予以发出,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