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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3年华东中心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2023-04-25 中国邮政网1240
核心提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3年华东中心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POST2023-05)以公开比选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3年华东中心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POST2023-05)以公开比选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249450元。

标包号

设备名称

主要规格参数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限价(元)

金额小计(元)

1

办公柜子

850*390*1850

7

700

4900

2

更衣柜(4门)

900*420*1850

53

600

31800

3

手机存放柜(70门)

1250*225*1800

10

3000

30000

4

现场存放水杯架

1200*500*2000

10

300

3000

5

员工宿舍床

1000*2000*1800

20

1800

36000

6

电脑桌

900*500*750

16

500

8000

7

木头椅子

380*390*430/880

45

90

4050

8

制签桌

2400*1200*800

4

1800

7200

9

餐桌

1200*1650*840

166

750

124500

金额总计(元):贰拾肆万玖仟肆佰伍拾元整

249450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产品单价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本次响应将被否决。采购额采购人不作承诺,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二)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的材料采购费、设计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验收、质保费、维修费、税费、人工费、劳务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三)服务期限:合同期6个月。根据采购需求人下单后15日内送达指定地址并安装完成(或采购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时提前终止)。若合同履行期内,省分公司类似项目有采购结果,本合同自动终止,采购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项目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金华邮政义乌华东中心(义乌机场西西站大道边)。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应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以及结算发票)。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4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三)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

(四)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JHPOST2023-05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五)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6)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保证金:

(1)保证金额:按每个合同包3000元(大写:叁仟元)收取,所有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若弃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无正当理由弃标的供应商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在3-5年内禁止参加全省各级单位采购项目。

(2)递交形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JHPOST2023-05-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点00分

(2)递交地点: 金华市迪耳路458号邮政综合楼十三楼1307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比选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比选。

(6)届时请响应人派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

(三)联系方式:

(1)本次采购有关的款项(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工行市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开户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595号

账号:1208011019200012486

(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360578/13957992657

邮箱:326239304@qq.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迪耳路4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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