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曲美家居:发行人与保荐人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年8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曲美家居”)收到贵所于 2023年 5月 17日下发的《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发行人律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