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重大利好下,我乐家居股价8个交易日涨停,公司主要股东清仓式违规减持。
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出台多重利好呵护A股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但仍不乏“顶风作案”者。因涉嫌超比例减持,证监会对我乐家居(603326.SH)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立案调查。
8月底到9月初,我乐家居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过7%,几乎在一天内减持殆尽,且减持前没有任何公告。消息一经披露,市场哗然。
秘而不宣的减持
9月7日,我乐家居发布公告,由于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嫌超比例减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上述股东立案。在立案之前的9月6日,交易所已经对我乐家居股东涉嫌违规减持一事下发了监管函。
9月8日,我乐家居回复了交易所的监管函: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下称“埃维管业”)、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埃维创投”)、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埃维商贸”)合计持有公司2244万股,占比为7.11%。
根据回复函,于范易先是在9月5日减持了291万股,随后的9月6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剩余股份悉数抛售殆尽。在清仓减持同一天即9月6日,埃维管业还在二级市场买入了4200股,这也是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后仅剩的股份。
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并非我乐家居实控人,也非公司高管,其股份源于二级市场买入,因此减持受限较少,但其合计持股超过5%。当其减持达到5%时应当停止出售剩余股份,即666万股。
我乐家居回复函中表示,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表示歉意,将尽快购回本次违规的超额减持股份,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涉嫌违规减持的消息甫一公布,立刻引起了市场的轩然大波,尤其是证监会刚刚公布了更严格的减持规范,我乐家居股东的减持行为无疑是“顶风作案”,交易所的监管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迅速到位。
8月27日,证监会发布《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公告指出,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同时,从严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总量,引导其根据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减持节奏;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或者延长股份锁定期。
根据德邦证券统计,以8月27日收盘为基准,受到上述减持条件影响的上市公司共有2185家,占全部A股公司的比例为45.5%。新规公布后,8月29-31日的3日间就有77家上市公司股东自愿终止减持计划,此外还有数十家公司发布了股东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乐家居股东清仓式减持显得更为扎眼。其实,在我乐家居之前,违规减持时有发生,监管机构也都按照当时的法规做了相应的处理。在证券法修改和更严格的减持新规发布后,我乐家居股东依然大比例减持,处罚力度对于检验监管机构提振市场信心至关重要。
根据《证券法》,持股5%以上的股东转让其持有股份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前所述,不计入在减持过程中买入的4200股,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5%的股份后,又继续减持666万股。9月6日,我乐家居开盘后股价很快封于16.13元/股的涨停板上。
按照这个价格计算,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所得约为1.07亿元,再按照严格要求,处以相同金额的罚款,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掏出2.15亿元对自己的违规行为负责。监管部门是否会进一步从重处罚,还需要等待进一步的结果。
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表示了歉意,也表示将尽快购回本次违规的超额减持股份。《证券法》的规定是没收违法所得并且最高处一倍罚款,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凭借回购能抵消法律的处罚吗?